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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托管服务

企业托管是指企业资产所有者将企业的整体或部分资产的经营权、处置权,以契约形式在一定条件和期限内,委托给其他法人或个人进行管理,从而形成所有者、受托方、经营者和生产者之间的相互利益和制约关系。企业托管是企业改革实践的产物。1995年4月,海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海南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条例》中规定:“企业国有资产委托经营”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公司制企业的国有资产通过合同方式委托给其他企业进行经营,并由受托企业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所谓托管,顾名思义就是委托管理的意思,具体是指企业所有者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经营风险的法人或自然人去有偿经营,以明晰企业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责权利关系的一种经营方式。换言之就是通过契约形式,受托方有条件地接受管理和经营委托方的资产,以有效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托管经营通过“外在于”企业的经营者投入一定数量的启动资金,并把有效的经营机制、科学的管理手段、科技成果、优质品牌等引入企业,对企业实施有效管理。同时,托管经营过程中受托方凭借自身的管理和资金优势获取一定的经济回报。托管经营的实质是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通过市场对企业的各种生产要素进行优化组合,提高企业的资本营运效益。托管经营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企业政企分开;有利于明晰企业产权关系;有助于市场经济的实施,应该说托管经营是企业改造的重要方式。


基本动因主要有四个方面:1、盘活亏损企业;2、提高营运效率;3、可操作性强;4、减少体制障碍。